前言
越南是世界上第二个签署《自愿伙伴关系协议》(VPA)的国家,该协议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边木材贸易协议,旨在改善森林管理,促进欧盟市场的合法木材贸易。根据《自愿伙伴关系协定》,希望向欧盟出口木材的国家必须拥有木材合法性保证体系(TLAS),以证明木材的合法来源。欧盟只允许进口持有森林执法、治理和贸易(FLEGT)证书的木材。

挑战与机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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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PA 制定了出口商向欧盟出口必须满足的标准,包括遵守有关土地和森林使用权、管理、环境和社会、扣押木材处理、木材进口、运输和贸易、木材加工和出口的规定,以及有关税收和劳动力的法规。
这些标准给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、泰国和越南等许多木材出口国造成了技术障碍。不过,Cuong 建议越南企业不要将 VPA视为障碍,而应视为机遇。
“Cuong 说:"在近期,欧盟的严格要求可能会给越南的木材出口带来困难或负面影响,但从长远来看,这些要求将有利于越南的可持续发展。
关于遵守 VPA 的问题,Vifores(越南木材和林产品协会)副主席兼秘书长 Ngo Sy Hoai 说,越南已经制定了法律框架,并进行了限定和管理,以满足 VPA 的要求。
但是,各机构仍然需要找到一种最佳机制,为每批木材出口提供 FLEGT 许可,以确保该机制与欧盟零毁林法案(EUDR)相匹配。
要执行欧盟森林砍伐条例,越南必须做两件事:第一,申报木材原产地尽职调查做法(DDS);第二,建立林区/原木地块地理坐标的电子证据,确保森林使用目的不会从天然林变为人工林或其他经济作物。
“这些规定在技术上似乎很难遵循。越南木制品企业已准备好满足欧盟的要求。与法规相关的主体很多,包括农民、商人、运输代理商以及加工和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。
据 Hoai 称,虽然越南对欧盟的木材出口量小于对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出口量,但越南仍将严格遵守 EURD,以传递越南关注森林和木材行业相关问题的信息。
“他说:"Vifores认为,欧盟对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严格要求既是挑战,也是机遇。
目前,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一些邻国已表示反对该协议。如果越南能够满足协议的要求,越南将能够保住欧盟市场,甚至扩大市场。
Hoai表示,“尽管困难重重,但我们仍然相信我们能够实施《欧盟零毁林法案》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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